中国民用航空局近日公布新规定,针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动态数据报送提出明确要求。根据规定,无论是轻型、小型、中型还是大型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都必须向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简称UOM)实时报送飞行动态数据,且该报送功能在飞行期间不得关闭。
此项新规定旨在加强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监管,确保飞行活动的安全和可追溯性。规定中明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运行人需承担确保数据报送的责任,而制造方则需保证其生产的轻型和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具备按规定向UOM报送数据的能力。
规定还指出,向UOM报送飞行动态数据应遵循《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数据接口规范》(MH/T 4053)的标准接口。这一标准的执行将有助于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和高效利用。
随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广泛应用,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课题。此次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新规定,将为提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安全和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