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警支队向无人驾驶装备颁发了首批识别标牌,标志着无人驾驶技术正逐步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
然而,当前我国在无人驾驶领域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各地在处理无人驾驶汽车事故时,主要遵循“有司机则司机负责,无司机则运营方担责”的原则。以深圳市为例,若无人驾驶汽车内配备有驾驶人,则事故责任由该驾驶人承担;若车内无驾驶人,则责任归属于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而在上海,事故发生后,所属企业需承担先行赔偿责任,并有权向相关责任方追偿。
面对无人驾驶汽车的上路,该博文提醒广大车主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因过度关注或跟车过近而分散注意力,从而引发交通事故。据了解,无人驾驶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通常会保持3至5米的安全车距,并在遇到其他车辆或行人时采取减速或紧急制动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虽明确规定了机动车需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但并未明确该标准是否适用于自动驾驶系统。因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全国范围内建立完善的自动驾驶法律法规体系显得尤为重要且迫切。
文章还探讨了无人驾驶汽车未来可能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和挑战,诸如如何明确无人驾驶汽车的事故责任,以及如何确保其安全性能等。这些问题的解决,亟待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加以规范。